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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8-08-31  发布人:admin

事项名称

不动产房屋转移登记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事项类别

承诺件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决定机构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适用范围

符合登记规定的自然人和法人

设立依据

1、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9.3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陕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办理条件

符合登记规定的自然人和法人 

申办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买卖合同或互换协议或赠与合同

   死亡证明材料和遗嘱(属于遗嘱情形)

   死亡证明材料和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

   经公证的材料

   作价出资(入股)协议

   合并或分立协议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

   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份额转移协议

   结婚证

   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或者法院离婚判决

   分割或合并协议书,或者记载有关分割或合并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6、不动产登记证明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纳凭证

办理方式

及地点

1.窗口受理:到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54-59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网上申报:http://dljz.mof.gov.cn  

办理流程

1.流程图:附后。

2.办理程序: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缮证→收费、发证

收费依据

及标准

1.收费项目:非住房   住房

2.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3.收费标准:非住宅550元   住宅80元 

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经由现场取件或邮寄方式送达

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不动产咨询窗口。

2.电话咨询:0913-8260929  0913-8260930          

3.网上咨询:http://192.168.1.2:8080/sp/webnew/index.jsp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导办台、一楼大厅行政效能投诉箱

2.电话监督投诉:0913-8220855

3.网上监督投诉:

http://192.168.1.2:8080/website/newConsultation.action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不动产窗口

2.电话查询:0913-2263043。              

3.网上查询:http://dljz.mof.gov.cn

 

主办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技术支持:聚尚网络 邮编:711700 联系电话:0913-226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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