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7 发布人:admin
各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
近期,通过市住建局和县纪委的工作安排,对全县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县安舒居房产经纪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富不动产登发〔2021〕8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违规事实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申请备案。
二、处理情况及依据
1、《富平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不良行为第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未进行备案”的规定,信用等级评价扣减5分。
3、将通报情况在我局公众号和网站公示,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经纪行为,规范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布,确保二手房交易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2021年6月4日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