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6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4月 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庄里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方式: 0913-8308200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魏博 | 土地/房屋 | 富平县 庄里镇神芝村神芝组 | 206.87㎡/157.92㎡ | 农村宅基地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