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3-06 发布人:admin
编号:(2017)00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6楼)
联系方式: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富平县城关街道办窦村村村民委员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富平县莲湖大街北侧(国土局对面) | 610528100003GB00023W00000000 | 7889.30平方米 | 城镇 住宅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