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4-10 发布人:admin
编号:(2017) 00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2017年4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孙之跃 | 宅基地 |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旧县村隆组 | 610528201203jc00001 | 187 | 农村住宅 |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