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03 发布人:admin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4-03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全部内容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8260930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内 容 |
1 | 富平县房权证东塬区字第6497号 | 富平县城关街道办频阳大道中段东侧陕拖东塬小区3#住宅楼三单元一楼西户 | 李富安继承李金章在此房屋的产权 |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