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9 发布人:admin
编号:(2017)0001
根据富平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申请,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富国用(2010)第054号,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初步审定,我登记机构拟予以补办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异议请在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 2263103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富平县城乡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车站大街东段南侧 | 610528100012GB00038W00000000 | 69540.5平方米 | 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