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21 发布人:admin
编号(2017)0035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 8月1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便民服务中心6楼605室(不动产登记局登记一室)
联系电话: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高媛媛 | 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富平县城关街道办东塬新村59号 | 610528100012GB00044F00010001 | 土地面积109.73平方米 房屋面积122.47平方米 | 城镇住宅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 7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