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01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李强,身份证号:610203198804045432,遗失坐落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金龙大道蓝光状元府邸8#2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抵押证书(原他项权利证书),证书号:富房抵他字第20120735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