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2-29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李淑英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遗失予以遗失补办,原不动产权证号富国用980021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 1月 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办。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605室
联系方式: 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 积 | 用 途 | 备 注 |
李淑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富平县流曲镇南街 | 610528104200GB00016W00000000 | 135.3平方米 | 其他用地(综合)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 12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