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7-19 发布人:admin
高若举,身份证号:610528199002240074,于2014年9月2日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了位于富平县杜村镇焦村焦中组,建筑面积为1918.7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证》。2018年初,在当事人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过程中,我机构发现高若举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首次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房屋登记办法》,依法撤销该不动产权登记。特此公告富平县房权证杜村镇字第0100582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1 | 富平县房权证杜村镇字第01005827号 | 高若举 | 房屋所有权证 | 富平县杜村镇焦村焦中组 | 1918.7平方米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