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1-07 发布人:admin
申请人吴五元,身份证号:612133196705013019,王雪亭,身份证号:612133196712133342遗失坐落于富平县杜村东街东段南侧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因该房屋已拆除,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暂行实施细则》注销该房屋的权属登记,证书号:富平县房权证杜村镇字第00394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