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29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樊民旗,身份证号:612133196003043619,遗失坐落于富平县庄里镇南街井家巷房屋及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证),证书号为富房权证字第12-68号,土地证号为:富国用(1991)000229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