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20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王春玲,身份证号:612133197303145144,闫彬彬,身份证号:612133197203043917,遗失坐落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频阳大道中段西侧金龙公司2#住宅楼三单元50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号为:富房字第富房权证字第13-9392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