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24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王兴龙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遗失予以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5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办。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电话: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落 | 登记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兴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富平县 城关街道办望湖路55号 | 遗失公告 | 2949.54/1473.05平方米 | 综合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