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09 发布人:admin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全部内容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 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0913-2263117
序号 | 不动产 坐落 | 内容 | 备注 |
1 |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频阳大道南段西侧蓝光状元府邸44#商住楼二单元1301室 | 王晓琴继承杨海房不动产的全部产权 | 王晓琴占此不动产的100%的产权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 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