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03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姜再安,身份证号:612133197212101816;彭雅红,身份证号:612133197508100927。
遗失坐落于富平县杜村镇金龙大道南段西侧蓝光状元府邸12#-3-3-东户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号为:富平县房权证杜村镇字第01002047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