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 12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6楼不动产登记局605室
联系方式:0913- 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备 注 |
赵鹏 | 土地/房屋 | 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莲湖大街101号 | 90㎡/180㎡ | 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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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