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09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富平县刘集镇川河村西川组的(富集用(2013)第1142200228号)不动产证书因丢失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 12 月 21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 2263103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面 积 | 用 途 | 备 注 |
董希胜 | 宅基地 | 富平县刘集镇川河村西川组 | 富集用(2013)第1142200228号 | 206㎡ | 农村宅基地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