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6楼不动产登记局605室
联系方式:0913-2263106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宋小乔 | 土地/房屋 | 富平县 东华街道办皂角村来福组 | / | 132.83㎡/99.83㎡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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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