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11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吴五元,身份证号:612133196705013019,王雪亭,身份证号:612133196712133342,遗失坐落于富平县杜村镇村东街77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05—01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