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08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孟宝刚,身份证号:612133197209281510,田小娟,身份证号:6105281980524122X遗失,坐落于富平县东华街道办频阳大道南段西侧蓝光状元府邸34#住宅楼一单元101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21)富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582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不动产登记证书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