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19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冯小岗,身份证号:612133197104260019,高瑞,身份证号:612133197203150026,遗失坐落于富平县杜村镇莲湖街54号中医院巷家属楼东单元三楼东户,原产权证书,房产证号为:13-4782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