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25 发布人:admin
富不动产公告字2021-0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全部内容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11月 0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8260930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内 容 | 备 注 |
1 | 富平县莲湖大街东段北侧秦正公馆西区9号楼一单元101室 | 成丹刘亮熠继承刘庆磊在此房产中所占的产权 | 成丹占此房产权75% 刘亮熠占此房产权25%的产权 |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