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7 发布人:admin
高峰对原登记于高明泽、孙玉田名下的不动产权(房产证号:富平县房权证庄里镇字第218号)申请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 3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庄里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0913-8308200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 注 |
高明泽 孙玉田 | 房屋 | 富平县庄里镇北新街 陕压五区7号楼四单 元101室 | 47.87㎡ |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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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