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1 发布人:admin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张志民不动产权权属证书的遗失予以遗失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 1月 5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方式: 0913_- 2263103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登记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用 途 |
张志民 | 宅基地 | 宫里镇涧头村一组 | 遗失补办 | 261.8 | 农村住宅 |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