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4-04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姜跟平,身份证号:612133197112030619,韦晓燕,身份证号:620302197205080048,遗失坐落于富平县杜村镇金龙大道南段西侧瑞辛小区3号楼-东-2-东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号为:富房字第01001329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