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1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郑建伟,身份证号:612133197202268639,魏小娟,身份证号:612133197405100107,遗失坐落于富平县城关街道办莲湖大街国策巷国土局1#住宅楼三单元1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产权证号为:富平县房产证莲湖区字第240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