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02 发布人:admin
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连勇军、身份证:612133197402083612、连建军、身份证:612133197704093613为权利人连大卫的合法继承人。遗失坐落于:富平县庄里镇政府北,证书号为:富国用(1993)字第030号。现予以声明,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全证书补办手续。
原证声明作废。
公告单位:富平县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